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和拥有独特而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旅游热点区域实际,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优势,以解决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中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大力开展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让这些宝贵财富世世代代接续传承,是对历史文化最好的尊重,也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一、检察公益诉讼助推“非遗”保护——召开座谈会
依据最高检“将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作为公益诉讼的重点领域持续推进”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共同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屏障,2024年6月7日,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检护民生”“非遗”传承与检察公益保护座谈会。邀请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旗文体广电旅游局相关领导及额济纳旗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参加座谈。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乌云嘎主持、副检察长李环、第二检察部、综合行政部检察人员参加座谈。
座谈会围绕如何开展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检察保护工作展开深入研讨,强调要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非遗保护中的司法作用,增强非遗保护的“守护力量”。
座谈会上,旗文体广电旅游局主任科员那仁巴图讲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特征及分类,重点介绍了额济纳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困难问题。
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乌云嘎同志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能,指出了从公益诉讼角度加强对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对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围绕《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进行法治宣讲。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代表结合所属非遗项目对其特点、开展的活动情况进行交流,并就如何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确保文化“活”起来提出建设性意见。会后,传承人代表接受采访,就围绕非物质文化与公益诉讼检察保护给予意见建议。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围绕本次会议情况,做了综合点评及总结,就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文化遗产给予高度认可和赞许。

二、检察助力“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开展法治宣传
2024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文化遗产全面保护,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文化遗产保护良好社会氛,2024年6月8日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参加旗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举办的2024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非物质文化遗产集市”活动。
活动中,我院检察人员就检察力量如何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下来“留”得住“火”起来进行主题宣讲,并通过向当地群众发放《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宣传资料、宣讲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为过往群众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保护非遗传承的职责职能,让群众深入体验法治与非遗碰撞的魅力。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余人次,有力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的社会认知度,进一步拓展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的渠道。

三、以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凝聚文物保护合力
2021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出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探索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位于边疆民族地区和立足独特而丰富的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旅游区域实际,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职能,针对额济纳旗境内黑城遗址存在的文物安全问题,运用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黑城遗址开展抢救性保护。
黑城遗址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载着灿烂的中华西夏文化,拥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黑城遗址周边地区沙化严重,流沙从东、西、北三面侵蚀黑城,严重影响遗址文物的安全。
额济纳旗文化旅游广电局收到检察建议后,依托专家建议,组织旗文物保护中心对黑城遗址外围木栈道、城门口淤沙进行清理维护,共清理积沙500立方米。同时,及时开展对黑城遗址实施城墙范围内抢救性修缮工作。
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文化遗产,对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各项活动,强化实地走访,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和学校、社区、非遗协会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司法作用,为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