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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 ,我院跨区域赴甘肃金塔学习黑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及长城文物保护检察工作
时间:2024-05-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5月8日,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华率队赴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考察学习活动,重点关注黑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以及长城文物保护检察工作。

在金塔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小青的陪同下,张军华检察长一行首先前往距离金塔县城约40公里的大墩门水库,实地观摩了黑河流域生态资源保护工作的实施情况。随后,考察组又前往与大墩门水库隔河相望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代长城大墩门大墩烽火台、小墩子烽火台,深入了解长城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

考察后,一行人在金塔检察院开展座谈。会上,张小青检察长对额济纳旗检察院同仁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金塔县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机制建设、监督履职情况,以及近年来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成果。特别强调了金塔县检察院在黑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明代长城遗迹保护方面的特色亮点工作。

双方就如何共同推进黑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以及长城文物保护工作展开了深入交流,并就签订协作意见达成了共识。接着,双方针对检察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及堵点进行了深入剖析和研讨。与会人员积极发言,通过思想的碰撞和经验的分享,共同探索检察工作发展的新思路和新理念。

张军华检察长表示,金塔县检察院在黑河流域生态资源保护、长城文物遗址保护检察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特色鲜明,亮点突出。

此次学习交流活动有效促进了两地检察工作的相互学习借鉴,有助于开阔工作思路,增进彼此之间的友谊。

我院将以此次交流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两地检察机关的沟通交流、业务互学,实现资源共享,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的保障。同时,双方将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共同推动黑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长城文物保护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两地区检察院均表示,今后将密切加强沟通交流,持续深化跨区域协作,共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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