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全体起立!”
“被告人刘某犯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随着槌落声起,29日上午,由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受贿案在刘某自愿认罪认罚、有罪供述陈述后,额济纳旗人民法院当庭宣判。
刘某涉罪案件,从额济纳旗监察委员会商请提前介入,我院两名员额检察官、一名书记员组成办案小组审查案卷、提起公诉,到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仅历时35天。
近年来,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在充分履行惩治贪污腐败职责的基础上,深化监检衔接、检法衔接,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促进腐败问题标本兼治。
优化监检衔接,增强工作合力。积极构建以业务骨干为主体、检察官助理或书记员为辅助的专业办案团队,持续抓好监检衔接系列制度的落实。在对监察机关查办案件100%提前介入的基础上,还就案件证据体系、认罪认罚等问题,与监察机关深入沟通,分层解决,完善制度推动标准统一,确保犯罪事实认定不错、案件办理效果不减、惩治腐败方向不偏。
构建良性检律关系,提升办案质效。庭前注重与辩护律师的充分沟通,对律师的意见坚持“应听尽听”,在构建良性检律关系的基础上,各自发挥专业优势、职责职能,并对案件犯罪事实、量刑情节、证据、涉案财物处理等方面可能存在的疑点进行细致梳理,制作完备的示证方案和答辩提纲,确保出庭公诉工作顺利进行。
强化检法衔接,互促提升素能。为了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检、法两院在年初签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职务犯罪情况通报等机制,并通过同堂共学、政治业务能力交流、司法办案信息共享等途径,凝聚共识,在维护司法公正权威上同频共振,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
在今后工作中,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各方的衔接、沟通,积极推动协作,携手维护司法权威,打造新时代检+良性互动关系,在相互监督中做到相互支持、提醒,在相互学习中共同促进、提升,全力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真正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