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提高企业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同时为了持续做好检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就我院去年向企业制发的检察建议落实效果开展“回头看”,7月27日,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邀请旗应急管理局一同深入额济纳旗圆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走访调研,并召开“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共促企业安全生产”座谈会,会议由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华主持。
座谈会上,检委会专职委员赵佳向企业代表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制发的背景、主要内容及意义。
全体与会人员一起观看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片,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进行相关法律的宣讲。

张军华检察长结合警示教育片和近半年全国各地尤其是阿盟域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深刻剖析安全生产领域相关犯罪的危害后果,建议企业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增强“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注重监管“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制度规范落实,在防患于未然上下功夫,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任利云强调,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把好安全生产的每一道关口。应急管理局和检察院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展相关工作时各司其职,分工配合,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加强联动,形成监督合力。
企业负责人针对我院向其制发《检察建议书》后的整改落实情况、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等逐一说明,并带领检察机关、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实地查看了调度中心、生产区等,了解企业整个生产流程。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深化与行政机关、企业的协作配合,不仅推动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良性互动,更要加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对企业的良性互动,合力把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多维度助推安全生产诉源治理,全方位护航企业安全生产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