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困难妇女权益的保护,落实最高检、全国妇联等相关文件精神,4月20日,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额济纳旗妇女联合会召开“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工作座谈会。

会上,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乌云嘎传达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的重点内容;请具体办案人员介绍近几年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案件情况及典型案例;对下一步检察院与妇联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及推动常态化合作机制,开展救助困难妇女儿童工作提出工作打算。
会后,签订《关于建立健全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时向旗妇联负责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相关人员颁发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书。
旗妇女联合会主席哈斯高娃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关于转发《全国妇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通知》,并针对如何发挥妇联紧密联系妇女的优势,在日常工作中注意相关“5+2”重点困难妇女信息的收集,以及下一步如何推动协作机制,并结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方面谈了意见建议。
哈斯高娃主席对检察机关的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给予高度肯定。为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相关工作人员颁发法律顾问聘书。
下一步,我院一是结合“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凝聚合力推动困难妇女权益保护工作;二是与旗妇联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打造新时代“检察+妇联”良性互动关系;三是强化线索摸排移送,做好多元协同救助,提升救助质效,携手维护困难妇女儿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