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部门决算公开
部门(单位)名称: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单位负责人:张军华
财务负责人:李军
编制人:赵洁
报送日期:2024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1)依法对额济纳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额济纳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法向额济纳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旗实际,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制定检察工作规划。
(4)对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5)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6)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地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依法提起(请)抗诉。
(8)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
(9)向额济纳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请本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的任免。
(10)规划和管理好本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
(11)办理上级检察机关和旗委、旗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及应由本院承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和综合行政部。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严格按照受理流程标准对案卷材料进行审核,真正实现跨部门信息互联互通、融合共享的全新网上办案模式,所有信息一次录入,多次利用,实现了政法机关之间的电子卷宗、法律文书等办案信息的及时、快速网上流转。自政法大数据协同平台启动以来,我院工作人员不断健全规范机制,认真学习内蒙古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检察院端)用户操作手册,针对侦查机关移送案件预先系统推送的起诉意见书、电子卷宗等材料进行预审,防止因线上线下不一致、程序瑕疵等原因导致案件“带病”入院。对外移送案件,采取“双重审核”机制,既要审核案件是否符合送案标准、是否完成送案流程,还要对文书制作、证据材料、涉案财物移送等进行审查,从源头上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坚决防止案件“带病”出院;截至目前,共接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电子卷宗光盘65张,接收电子卷宗后均在一日内制作上传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共计制作电子卷宗234册18521页。严格依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开展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定期对涉案物品进行检查,确保账实相符;把好数据关、审查关、审核关,保障案件信息和案件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围绕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对群众来信均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实体答复;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贯穿办理申诉案件全过程,以无涉检上访为目标践行“枫桥经验”,共处理群众信访17人次,均妥善转办或答复。积极推广律师在12309中国检察网阅卷,提示、帮助律师进行注册、绑定案件,大力宣传互联网阅卷方式;同时针对不善于使用电脑的律师,继续提供现场阅卷服务;截至目前,接待律师阅卷12人次,其中,现场阅卷4人次、互联网阅卷8人次、导出程序性信息229次。办理审查起诉案件97件114人(含上年结转3件3人),其中:提起公诉45件49人,不起诉43件55人(存疑不起诉1件1人,法定不起诉3件3人,相对不起诉39件51人),审查中9件10人。案件比为1.02;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9件9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2.78%;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占比率为91.49%;不诉率51.49%;诉前羁押率0.99%;监督撤案率100%;监督立案率4.26%。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15.96%,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100%。办理审查逮捕案件6件9人,批准逮捕2人,不批准逮捕7人,不捕率为77.78%。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8件,同比上升167%,其中: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1件、执行活动违法行为监督3件、民事非诉执行监督1件、支持起诉3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件,同比上升200%,对法院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件,对行政机关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办理涉行政机关执法不当案件2件,已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改正。办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24件,同比上升214%,其中: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9件、检察建议5件,纠正违法通知书回复采纳率100%。开展看守所安全检查14次、社区矫正检察4次、财产刑执行检察3次。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件,同比上升100%,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件,诉前公告1件,磋商结案3件。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723.6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0.38万元,增长30.79%,变动原因:行政运行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51.93万元,增加原因是决算数包含了旗财政拨入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保障经费;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10.24万元,增加原因是增加当地财政退休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2.61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人;职业年金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59万元,减少原因是本年度少交一个月的职业年金做实资金;行政单位医疗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3.41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人;公务员医疗补助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住房公积金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3.29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97.7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下半年追加了专用设备购置费,其他检察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3.95万元,增长16.77%。其中:行政运行决算数较上年增加69.55万元,增长31.42%,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人,故比2022年决算数有所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数较上年增加22万元,增长8.47%,增加原因是本年度专用设备购置费支出增加,故比2022年决算数有所增加。其他检察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1.10万元,增加原因是此支出为网络维护费用,上年度网络维护费用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体现,故比2022年决算数有所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6.6万元,增长21.70%,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人,故比2022年决算数有所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2.98万元,增长17.86%,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人,故比2022年决算数有所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3.21万元,增长15.39%,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人,故比2022年决算数有所增加。
(一)收入决算总计 723.6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723.6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3.95万元,增长16.77%,变动原因:行政运行决算数较上年增加69.55万元,增长31.42%,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人,故比2022年决算数有所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数较上年增加22万元,增长8.47%,增加原因是本年度专用设备购置费支出增加,故比2022年决算数有所增加。其他检察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1.10万元,增加原因是此支出为网络维护费用,上年度网络维护费用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体现,故比2022年决算数有所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6.6万元,增长21.70%,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人,故比2022年决算数有所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2.98万元,增长17.86%,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人,故比2022年决算数有所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3.21万元,增长15.39%,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人,故比2022年决算数有所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723.6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723.6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3.95万元,增长16.77%,变动原因:行政运行决算数较上年增加69.55万元,增长31.42%,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人,故比2022年决算数有所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数较上年增加22万元,增长8.47%,增加原因是本年度专用设备购置费支出增加,故比2022年决算数有所增加。其他检察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1.10万元,增加原因是此支出为网络维护费用,上年度网络维护费用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体现,故比2022年决算数有所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6.6万元,增长21.70%,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人,故比2022年决算数有所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2.98万元,增长17.86%,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人,故比2022年决算数有所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3.21万元,增长15.39%,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人,故比2022年决算数有所增加。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723.67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54.35万元,占 90.42%;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69.32万元,占 9.58%。

图1.收入决算图(单位: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723.67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440.97万元,占 60.93%;
本年项目支出 282.70万元,占 39.07%;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图2.支出决算图(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654.3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1.05万元,增长18.26%,变动原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2.61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人;行政单位医疗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3.41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人;公务员医疗补助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住房公积金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3.29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43.7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下半年追加了专用设备购置费;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5.44万元,增长19.21%,变动原因:行政运行决算数较上年增加69.55万元,增长31.42%,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人,故比2022年决算数有所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数较上年增加22万元,增长8.47%,增加原因是本年度专用设备购置费支出增加,故比2022年决算数有所增加。其他检察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1.10万元,增加原因是此支出为网络维护费用,上年度网络维护费用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体现,故比2022年决算数有所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6.6万元,增长21.70%,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人,故比2022年决算数有所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2.98万元,增长17.86%,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人,故比2022年决算数有所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3.21万元,增长15.39%,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654.35万元。与年初预算 553.30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18.26%。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
公共安全支出类决算数为573.6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92.35万元。其中: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42.26万元,支出决算290.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增3人,故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237.90万元,支出决算28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下半年追加了专用设备购置费,故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
3.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1.10万元,支出决算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原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37.0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02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3.33万元,支出决算2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增3人,故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1.66万元,支出决算1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少交一个月的职业年金做实资金,故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9.6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4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0.35万元,支出决算1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增3人,故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5.91万元,支出决算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24.0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29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0.78万元,支出决算2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度新增3人,故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371.6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33.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二)公用经费 37.89万元。主要包括: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282.7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45.70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此为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33.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支出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14万元,支出决算 11.91万元,完成预算的 85.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10.00万元,支出决算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4万元,支出决算1.91万元,完成预算的47.7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是本着节约三公经费支出原则开展工作,故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11.9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万元,占 83.93%;公务接待费支出1.91万元,占16.0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0.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7.20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上年度新增购置公务用车一辆,本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9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91万元,接待21 批次,164 人次,开支内容:用于上级院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工作公务接待支出;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74万元,增长1,004.67%,变动原因:上年度因疫情原因,公务接待次数较少,故比上年度决算数有所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37.89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06万元,增长15.42%,变动原因:本年度新增3人,故比上年决算数有所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4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8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1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1.84%。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282.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具体绩效指标丰富,基本完成2023年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全年预算数为104万元,执行数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内购置无人机公益诉讼测绘系统及专用设备、远程接访系统及专用设备、移动智慧检察室及专用设备、安装分级保护系统测评服务费,购置摄像机1台、扫描仪5台、彩色打印机1台、核心路由器1台、12309呼叫中心系统及网络电话机1台等办公设备,验收合格率≥96%,干警对采购业务装备的满意度达到99%。我院项目支出绩效能够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要求,资金投入与同年度重点工作相匹配,同时还兼顾其他检察业务的发展,完成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预定目标;达到绩效目标的预期效果,促使检察工作不断发展,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项目成效明显。所有项目都按绩效目标实施,基本完成绩效目标要求。
发现的问题及主要原因:该项目设置上存在有不合理性,特别是指标设定面太宽泛。主要原因是装备设定的各项指标在实际操作中不实用。
下一步改进措施:应根据业务实际设定绩效评价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格日勒图17604839675 |
主管部门 |
|
实施单位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104 |
104 |
10 |
1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4 |
104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完成年度计划95%以上 |
完成年度目标99%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
|
|
|
|
|
采购业务装备数量 |
15 |
10套 |
13套 |
15 |
|
质量指标 |
|
|
|
|
|
|
采购业务装备合格率 |
15 |
96% |
96% |
15 |
|
时效指标 |
采购业务装备时效 |
10 |
20天 |
20天 |
10 |
|
成本指标 |
采购业务装备成本节约率 |
10 |
1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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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业务装备产生的经济效益 |
10 |
90% |
9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业务装备产生的社会效益 |
10 |
90% |
9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业务装备对环境的影响 |
5 |
10% |
1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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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业务装备持续使用年限 |
5 |
2年 |
2年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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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对采购业务装备的满意度 |
10 |
96% |
96% |
9 |
|
总分 |
100 |
|
99 |
|
2.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年预算数为133万元,执行数为133万元,执行率100.0%。主要用于与我院办理案件(业务)相关的办案(业务)支出。其中大项开支主要为办公费19.91万元、印刷费4万元、咨询费4.8万元、邮电费3万元、取暖费18.49万元、差旅费46.98万元、维修维护费15.83万元、劳务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等。
2022年受理案件209件,审结率达到99%,保障干警办案经费,满意度达到97%,我院项目支出绩效能够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要求,资金投入与同年度重点工作相匹配,同时还兼顾其他检察业务的发展,完成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预定目标;达到绩效目标的预期效果,促使检察工作不断发展,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项目成效明显。所有项目都按绩效目标实施,基本完成绩效目标要求。
发现的问题及主要原因:该项目设置上存在有不合理性,特别是指标设定面太宽泛,特别是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不合理,主要原因是与实际办案业务不兼容。
下一步改进措施:应根据业务实际设定绩效评价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格日勒图17604839675 |
主管部门 |
|
实施单位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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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133 |
133 |
10 |
1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33 |
133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完成年度计划95%以上 |
完成年度目标99%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办理各类案件数量 |
12.5 |
130件 |
209件 |
12.5 |
|
质量指标 |
结案率 |
12.5 |
97% |
99% |
12.5 |
|
时效指标 |
办案时效 |
12.5 |
96% |
96% |
12.5 |
|
成本指标 |
办案成本 |
12.5 |
25万元 |
25万元 |
12.5 |
|
(30分)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办案挽回的经济损失 |
7 |
60万元 |
60万元 |
7 |
|
社会效益指标 |
办理案件产生的社会效益 |
7 |
92% |
92% |
7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办案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
8 |
20% |
20% |
8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办理案件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 |
8 |
2年 |
2年 |
8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办理案件的满意度 |
10 |
97% |
96% |
9 |
|
总分 |
100 |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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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办案业务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洁 联系电话:0483-6526741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公开表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