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网站无障碍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检务指南
案件信息公开
法律文书公开
网上举报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
法律法规查询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预算决算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3-08-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度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1)依法对额济纳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额济纳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法向额济纳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旗实际,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制定检察工作规划。

4)对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5)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6)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地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依法提起(请)抗诉。

8)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

9)向额济纳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请本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的任免。

10)规划和管理好本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

11)办理上级检察机关和旗委、旗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及应由本院承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和综合行政部。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求极致”精神推动刑事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件5人,依法批准逮捕4件4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共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09件127人,提起公诉64件74人,不起诉42件48人;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件4人。截至2022年12月20日,案件审结率97.6%,认罪认罚适用率92.7%,精准量刑率78%,量刑建议采纳率100%,有罪判决率100%。

(二)以“精准化”目标推动民事检察取得新成效。办理民事监督案件4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件,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3件,监督法院对审判和执行程序违法情形积极纠正。结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开展涉企民事案件监督、虚假诉讼监督和执行案款监督专项工作,抽查法院近两年涉企案件171件,以检察建议监督纠正民事诉讼活动中的违法情形2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评查法院生效裁判文书320余份,及时提出建议,维护司法权威。

(三)以“促和谐”理念推动行政检察实现新突破。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件,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件。开展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与妇联、共青团等单位召开座谈会1次,对1名未成年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携手相关机关切实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督促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道路11条、盲道160余处、施划残疾人停车位213个。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英烈保护专项监督,通过走访、磋商、座谈,依法监督与依法行政同向发力,推动修缮烈士纪念设施1处。

(四)以“大格局”思维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实现新作为。评估处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件,立案办理12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8件、食药品1件、国土国财2件和安全领域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8件,民事公益诉讼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100%,案件在诉前解决了公益损害问题,实现诉前维护公益目的的最佳司法状态。移送盟分院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案件3件,法院全部支持诉讼请求。盟分院办理的一起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在本院的周密准备,衔接配合下,完成全盟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听证会。落实“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工作制度,与林长办、河长办签署协同工作机制,召开工作联席会议3次,联合开展巡林、巡河工作5次;办理林长办提供线索的涉林案件4件,督促涉案当事人补植复绿270余亩;设立公益诉讼补植林地4块,共168亩。通过公益诉讼“三检合一”办案模式,办理涉胡杨林景区违法占地案件3件,助力旗政府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治。依托特邀检察官助理专业优势履职发力,与相关机关共同核实、督促整改,推动应税纳税人积极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53600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619.7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8.06万元,增长8.41%,变动原因:决算数包含当地旗财政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15万元,增长7.48%。其中:本年度办案业务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收入决算总计619.72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619.7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3.15万元,增长7.48%,变动原因:本年度办案业务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619.72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619.7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3.15万元,增长7.48%,变动原因:本年度办案业务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619.72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8.91万元,占88.57%;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70.81万元,占11.43%。

1.收入决算图(单位: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619.72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360.12万元,占58.11%;

本年项目支出259.60万元,占41.89%;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2.支出决算图(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48.9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2.75万元,减少3.98%,变动原因:较上年相比减少1人,相应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92万元,增长8.05%,变动原因:本年度办案业务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48.91万元。与年初预算541.25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1%。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480.9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4.02万元。其中: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47.93万元,支出决算22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减少1人,相应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219万元,支出决算25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决算数包括上年结转数。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30.4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4.64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4.04万元,支出决算2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1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减少1人,相应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1.01万元,支出决算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有1人退休职业年金做实。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6.6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2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1.43万元,支出决算1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减少1人,相应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6.53万元,支出决算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20.8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44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1.30万元,支出决算2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3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减少1人,相应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89.3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56.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32.83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259.6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4.1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4.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37.37万元,支出决算37.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7.20万元,支出决算37.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0.17万元,支出决算0.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是本着节约三公经费支出原则开展工作,加之疫情原因,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7.3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20万元,占99.54%;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占0.4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2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7.2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辆,开支内容:本年度新增购置公务用车一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7.2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度新增购置公务用车一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7万元,接待2批次,16人次,开支内容:用于上级检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工作公务接待支出;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43万元,减少71.04%,变动原因:本着节约三公经费支出原则开展工作,加之疫情原因,公务接待费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 9 个,实施项目 9 个,完成项目9个,项目支出总金额259.60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259.60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0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32.83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20万元,减少3.54%,变动原因:本年度减少一人。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1.9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合同金额的62.67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合同金额的3.65%,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合同金额的 33.68%。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259.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0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0 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6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具体绩效指标丰富,基本完成2022年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3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全年预算数为80.95万元,执行数为80.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内安装分级保护系统安全测评网御星云防火墙及入侵系统,购置密码机、便携式审讯一体机、奔图红黑双色激光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验收合格率≥96%,干警对采购业务装备的满意度达到99%。我院项目支出绩效能够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要求,资金投入与同年度重点工作相匹配,同时还兼顾其他检察业务的发展,完成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预定目标;达到绩效目标的预期效果,促使检察工作不断发展,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项目成效明显。所有项目都按绩效目标实施,基本完成绩效目标要求。

发现的问题及主要原因:该项目设置上存在有不合理性,特别是指标设定面太宽泛。主要原因是装备设定的各项指标在实际操作中不实用。

下一步改进措施:应根据业务实际设定绩效评价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格日勒图17604839675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80.95

80.95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80.95

80.95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年度计划95%以上

完成年度目标99%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采购业务装备数量

15

10套

25套

15


质量指标







采购业务装备合格率

15

96%

96%

15


时效指标







采购业务装备时效

10

20天

20天

10


成本指标

采购业务装备成本节约率

10

10%

10%

10



(30分)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产生的经济效益

10

90%

90%

10


社会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产生的社会效益

10

90%

90%

10


生态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对环境的影响

5

10%

10%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业务装备持续使用年限

5

2年

2年

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对采购业务装备的满意度

10

96%

96%

9


总分

100


99


2.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年预算数为178.65万元,执行数为178.65万元,执行率100.0%。主要用于与我院办理案件(业务)相关的办案(业务)支出。其中大项开支主要为办公费19.13万元、维修维护费2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等。

2022年受理案件143件,审结率达到100%,保障干警办案经费,满意度达到97%,我院项目支出绩效能够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要求,资金投入与同年度重点工作相匹配,同时还兼顾其他检察业务的发展,完成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预定目标;达到绩效目标的预期效果,促使检察工作不断发展,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项目成效明显。所有项目都按绩效目标实施,基本完成绩效目标要求。

发现的问题及主要原因:该项目设置上存在有不合理性,特别是指标设定面太宽泛,特别是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不合理,主要原因是与实际办案业务不兼容。

下一步改进措施:应根据业务实际设定绩效评价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格日勒图17604839675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78.65

178.65

10

100%


其中:财政拨款

178.65

178.65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年度计划95%以上

完成年度目标99%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办理各类案件数量

12.5

130件

143件

12.5


质量指标

结案率

12.5

97%

97%

12.5


时效指标

办案时效

12.5

96%

96%

12.5


成本指标

办案成本

12.5

25万元

25万元

12.5


(30分)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办案挽回的经济损失

7

60万元

60万元

7


社会效益指标

办理案件产生的社会效益

7

92%

92%

7


生态效益指标

办案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8

20%

20%

8


可持续影响指标

办理案件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

8

2年

2年

8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办理案件的满意度

10

97%

96%

9


总分

100


99


3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2022年度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44.19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支出44.19万元。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6%。发现的问题及主要原因:该项目设置上存在有不合理性,特别是指标设定面太宽泛,特别是针对我院这种无法设定指标细化评价,指标设定不合理,主要原因是与实际办案业务不兼容。

下一步改进措施:应根据业务实际设定绩效评价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格日勒图17604839675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4.19

44.19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他资金

44.19

44.19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年度计划95%以上

完成年度目标96%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时效指标

办案天数

30

30天

30天

30


成本指标

办案成本金额

30

5万元

5万元

3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性

10

99%

99%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30

99%

96%

26


总分

100


96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办案业务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年预算数为178.65万元,执行数为178.65万元,执行率100.0%。主要用于与我院办理案件(业务)相关的办案(业务)支出。其中大项开支主要为办公费19.13万元、维修维护费2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等。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办案业务费包括办案办公费、业务维修(护)费、检察宣传费、办案邮电费、办案咨询费、办案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案差旅费等,主要为检察业务正常开展提供根本保障,确保检察机关及检察人员有效履行检察职责。

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大大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能力,为检察工作提供保障,以适应新形势下经费保障需求,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各项职能,有力惩治犯罪提高保障和支撑。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办案业务费包括办案办公费、业务维修(护)费、检察宣传费、办案邮电费、办案咨询费、办案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案差旅费等,主要为检察业务正常开展提供根本保障,确保检察机关及检察人员有效履行检察职责。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一是了解本院办案业务费使用情况,保证该经费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该项经费的使用效率,发挥好财政资金效益;二是对资金支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通过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衡量,为下一年度资金预算编制提供编制依据,保障日常检察业务工作的经费需求。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178.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8.65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178.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8.65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178.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8.65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三)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2022年度办案业务费年初预算共计178.65万元,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实际全年办理案件数143件,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件5人,依法批准逮捕4件4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共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09件127人,提起公诉64件74人,不起诉42件48人;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件4人。截至2022年12月20日,案件审结率97.6%,认罪认罚适用率92.7%,精准量刑率78%,量刑建议采纳率100%,有罪判决率100%。2022年办案业务费产出情况未达到年初预算绩效目标。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院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三重一大和议事决策流程规定经过集体决策,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认真做好各项支付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有效防止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等问题的发生。本年度科学合理使用了办案业务经费,有效保障了经费需求,确保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办理各类案件数量,得分12.5分

2、质量指标

1)结案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7%,实际完成97%,分值12.5,得分12.5。

3、时效指标,办案时效,得分12.5分

4、成本指标,办案成本,得分12.5分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指标,办案挽回的经济损失,得分7分

6、社会效益指标,办案产生的社会效益,目标值大于等于92%,实际完成92%,分值7,得分7。

7、生态效益指标,办案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得分8分

8、可持续影响指标,办理案件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得分8分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对办理案件的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7%,实际完成96%,分值10,得分9。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9分,等级为A。

四、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无问题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无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1.认真做好办案业务费的管理和使用,有效防止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等问题的发生;保证经费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内使用,确保专款专用。2.加强对绩效评价相关内容的学习,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在指标设定方面更加符合实际,增强评价的可操作性。3.对办案业务费在核定的支出限额和支出范围内实行据实凭票报销,确保办案经费支出的合法合规,规范办案经费使用的及时性,提高办案经费的使用效率。

(二)措施及办法。

一是提高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加强对相关文件及的学习;二是认真执行落实绩效评价工作,保证指标的合理性和规范性,评价结果更加符合资金管理实际;三是积极与各部门配合,有效努力实现绩效评价工作范围的全覆盖,对各业务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更多帮助。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格日勒图17604839675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78.65

178.65

10

100%


其中:财政拨款

178.65

178.65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年度计划95%以上

完成年度目标99%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办理各类案件数量

12.5

130件

143件

12.5


质量指标

结案率

12.5

97%

97%

12.5


时效指标

办案时效

12.5

96%

96%

12.5


成本指标

办案成本

12.5

25万元

25万元

12.5


(30分)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办案挽回的经济损失

7

60万元

60万元

7


社会效益指标

办理案件产生的社会效益

7

92%

92%

7


生态效益指标

办案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8

20%

20%

8


可持续影响指标

办理案件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

8

2年

2年

8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办理案件的满意度

10

97%

96%

9


总分

100


9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洁 联系电话:0483-6526741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