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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1)依法对额济纳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额济纳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法向额济纳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旗实际,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制定检察工作规划。

4)对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5)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6)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地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依法提起(请)抗诉。

8)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

9)向额济纳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请本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的任免。

10)规划和管理好本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

11)办理上级检察机关和旗委、旗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及应由本院承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部门决算编报单位为1家,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设立4部,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和综合行政部。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为正科级级行政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现有政法专项编制16人,实有14人。聘用制书记员4人。

 

部门决算编报单位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收入支出调整预算安排为582.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4.51万元,其他收入78.08万元。此外,2019年结转经费3万元,则2020年总收入为585.59万元。较2019年预算安排739.52万元,减少153.93万元,减少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一人以及上年度有养老保险清算资金。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585.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82.59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00万元;支出总计585.5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53.93万元,下降20.80%;支出总计减少153.93万元,下降20.8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一人以及上年度有养老保险清算资金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82.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4.51万元,占86.60%;其他收入78.08万元,占13.4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8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23万元,占61.90%;项目支出223.36万元,占38.1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04.5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504.5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71.71万元,下降25.40%;支出减少171.71万元,下降25.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一人以及上年度有养老保险清算资金。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0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15万元,占56.10%;项目支出221.36万元,占43.9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3.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8.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1.23万元、津贴补贴109.72万元、奖金5.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5万元、住房公积金20.2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9万元,较上年减少181.4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一人以及上年度有养老保险清算资金;公用经费34.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4万元、水费0.32万元、电费0.5万元、差旅费0.23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13万元、劳务费8.3万元、工会经费2.82万元、福利费3.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较上年减少7.8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费用减少。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9.18万元,完成预算的65.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04万元,完成预算的80.4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预算的28.3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因为疫情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二是因为疫情原因,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三是着节约三公经费支出原则开展工作。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4万元,占87.60%;公务接待费支出1.13万元,占12.3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04万元,用于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车均运维费2.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9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疫情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1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13万元,接待10批次,共接待11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部门来我院调研指导工作。较上年减少1.9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疫情原因,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117.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项目包括业务装备经费项目、办案业务费项目、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项目四个,具体指标名称包括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并对每个指标进了细化,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我院按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全面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具体绩效指标丰富,基本完成2020年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办案业务费项目 ”、“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 ”“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项目”等4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执行率1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内为检委会会议室购进会议用无纸化桌面系统,验收合格率96%,为有更新设备需求的干警更新电脑、打印一体机等,干警对采购业务装备的满意度达到99%我院项目支出绩效能够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要求,资金投入与同年度重点工作相匹配,同时还兼顾其他检察业务的发展,完成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预定目标;达到绩效目标的预期效果,促使检察工作不断发展,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项目成效明显。所有项目都按绩效目标实施,基本完成绩效目标要求。

发现的问题及主要原因:该项目设置上存在有不合理性,特别是指标设定面太宽泛。主要原因是装备设定的各项指标在实际操作中不实用。

下一步改进措施:应根据业务实际设定绩效评价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格日勒图17604839675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

15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5

15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年度计划95%以上

完成年度目标99%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采购业务装备数量

15

40

40

15

 

质量指标

 

 

 

 

 

 

采购业务装备合格率

15

96%

96%

15

 

时效指标

 

 

 

 

 

 

采购业务装备时效

10

20

20

10

 

成本指标

采购业务装备成本节约率

10

10%

10%

10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产生的经济效益

10

90%

90%

10

 

社会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产生的社会效益

10

90%

90%

            10

 

生态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对环境的影响

5

10%

10%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业务装备持续使用年限

5

2

2

5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对采购业务装备的满意度

10

96%

96%

9

 

总分

100

 

99

 

 

 

2、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年预算数为32万元,执行数为32万元,执行率100.0%主要用于与我院办理案件(业务)相关的办案(业务)支出。其中大项开支主要为办公费4.88万元、取暖费18.24万元、培训费0.74万元、维修维护费5.86万元、电费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万元等。

2020年受理案件170件,审结率达到97%,人均办案支出6.4万元,保障干警办案经费,满意度达到97%我院项目支出绩效能够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要求,资金投入与同年度重点工作相匹配,同时还兼顾其他检察业务的发展,完成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预定目标;达到绩效目标的预期效果,促使检察工作不断发展,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项目成效明显。所有项目都按绩效目标实施,基本完成绩效目标要求。

发现的问题及主要原因:该项目设置上存在有不合理性,特别是指标设定面太宽泛,特别是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不合理,主要原因是与实际办案业务不兼容。

下一步改进措施:应根据业务实际设定绩效评价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格日勒图17604839675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2

32

10

100%

 

其中:财政拨款

32

32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年度计划95%以上

完成年度目标99%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办理各类案件数量

12.5

170

170

12.5

 

质量指标

结案率

12.5

97%

97%

12.5

 

时效指标

办案时效

12.5

96%

96%

12.5

 

成本指标

办案成本

  12.5

25万元

25万元

12.5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办案挽回的经济损失

7

60万元

60万元

7

 

社会效益指标

办理案件产生的社会效益

7

92%

92%

7

 

生态效益指标

办案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8

20%

20%

8

 

可持续影响指标

办理案件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

8

2

2

8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办理案件的满意度

10

97%

96%

9

 

总分

100

 

99

 

 

 

3、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年预算数为36万元,执行数为36万元,执行率100%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保障经费支出。2020年度共受理各类案件170件,我院聘用制书记员4人,根据案件数量每件案件成本指标2117元以上,人均办案支出6万元,根据案件数量完成了指标值6万元,满意度达到96%,达到年初目标要求。

发现的问题及主要原因:该项目设置上存在有不合理性,特别是指标设定面太宽泛,特别是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不合理,主要原因是与实际办案业务不兼容。

下一步改进措施:应根据业务实际设定绩效评价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格日勒图17604839675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6

 36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36

  36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年度计划95%以上

完成年度目标96%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协助办理各类案件数量

 12.5

 

 170

 

 170

 

 12.5

 

 

 

质量指标

协助办理各类案件结案率

 12.5

 

 97%

 

 97%

 

 12.5

 

 

 

时效指标

协助办案时效

 12.5

 

 96%

 

 96%

 

12.5

 

 

成本指标

协助办案成本

 12.5

 

 6万元

 

6万元

 

 12.5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协助办案挽回的经济损失

 7

60万元

60万元

 7

 

社会效益指标

协助办案产生的社会效益

 7

 92%

 92%

 7

 

生态效益指标

协助办案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8

 10%

 10%

 8

 

可持续影响指标

协助办案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

 8

 2

 2

 8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协助办理案件的满意度

 10

 96%

 96%

 6

 

总分

100

 

 96

 

 

 

4、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2020年度上年结转业务装备经费34.99万元,主要用于网络分级保护设备,业务用房信息化改造安装工程、政务网建设等项目,采购设备验收合格率达到99%,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可持续性达到99%,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6%

发现的问题及主要原因:该项目设置上存在有不合理性,特别是指标设定面太宽泛,特别是针对我院这种上年结转项目,无法设定指标细化评价,指标设定不合理,主要原因是与实际办案业务不兼容。

下一步改进措施:应根据业务实际设定绩效评价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格日勒图17604839675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4.99

 34.99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34.99

 34.99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年度计划95%以上

完成年度目标96%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时效指标

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时效性

 

 

 

 

 

 30

 95%

 95%

 30

 

成本指标

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金额

 30

 

 17.59万元

 

 17.59万元

 

 3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可持续性

 10

 99%

 99%

 10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30

 99%

 96%

 26

 

总分

100

 

96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办案业务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2020年办案业务费当年预算32万元,年初实际下达32万元,全年累计支付32万元,执行率100.0%。全部用于与我院办理案件(业务)相关的办案(业务)支出。

经过评价,我院项目支出绩效能够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要求,资金投入与同年度重点工作相匹配,同时还兼顾其他检察业务的发展,完成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预定目标;达到绩效目标的预期效果,促使检察工作不断发展,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项目成效明显。所有项目都按绩效目标实施,基本完成绩效目标要求。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1万元,比2019年减少7.80万元,降低18.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与2019年无变化;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与2019年无变化;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与2019年无变化。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3,主要用于:日常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与2019年无变化;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与2019年无变化。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行政运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洁   联系电话:0483-6526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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