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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0-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1、依法对额济纳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额济纳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法向额济纳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旗实际,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制定检察工作规划。

4、对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5、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6、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地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依法提起(请)抗诉。

8、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

9、向额济纳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请本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的任免。

10、规划和管理好本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

11、办理上级检察机关和旗委、旗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及应由本院承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设立5部,分别是刑事检察部、诉讼监督部、检务保障部、检察行政部及纪检监察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本年收入共计739.52万元,2019本年预算数739.52万元,相比2018年度减少10.23万元,减少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支出数为736.52万元,与年初预算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1万元未支出;二是项目支出中其他公共安全支出中2万元未支出。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627.41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变化,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676.22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增加48.81万元,增加原因一是印刷费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二是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增加。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739.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84.3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5.14万元;支出总计739.5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5.22万元,下降5.80%;支出总计减少45.22万元,下降5.80%。主要原因一是转隶人员工资从2019年开始不在本单位发放;二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减少公用经费支出;三是人员减少,导致工会经费支出减少。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84.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7.41万元,占91.70%;其他收入56.97万元,占8.3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3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71万元,占65.90%;项目支出250.81万元,占34.1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76.2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8.81万元;支出总计676.2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63.14万元,增长10.30%;支出增加63.14万元,增长10.30%。主要原因:为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能力,提高检查工作的科技含量,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用增加。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7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40万元,占69.90%;项目支出203.82万元,占30.1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2.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9.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4.27万元、津贴补贴134.31万元、奖金5.40万元、奖励金0.0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9万元、养老保险178.06万元、职业年金7.70万元、医疗保险11.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15万元。较上年增加94.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养老保险基数上涨导致支出增加,二是职业年金支出增加;公用经费42.4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经费23.64万元、工会经费2.87万元、福利费3.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47万元,较上年减少12.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减少公用经费支出。二是人员减少,导致工会经费支出减少,三是人员减少,导致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减少。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3万元,完成预算的86.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预算的60.6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二是我院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3.0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万元,占76.70%;公务接待费支出3.03万元,占23.3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万元,用于执法执勤用车,车均运维费3.33万元,较上年增加3.32万元,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量增加,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3.0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3.03万元,接待35批次,共接待367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部门来我院办理案件相关支出;二是上级部门来我院观摩指导相关支出。较上年增加0.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来我院办理案件次数增加,相应公务接待支出增加。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对所有项目支出分别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具体情况:一是设置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包括办案业务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二是具体指标名称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并对每个指标进行了细化。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我院按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全面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具体绩效指标丰富,基本完成2019年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我院收到自治区和中央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119万元、业务装备经费57万元,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

办案业务费:大大提高了检察机关办案能力,为检察工作提供保障,以适应新形势下侦查取证、交通通讯、安全防范等经费保障需求,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各项职能,有力惩治犯罪提供保障和支撑。

业务装备经费:改善了业务装备条件,推进科技强检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大大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能力,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以适应新形势下侦查取证、交通通讯、安全防范等装备建设要求,切实提高装备现代化水平。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本级部门及代码

政法处

实施单位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19

中期资金总额:

 

   其中:财政拨款  

119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本年效果

大大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能力,为检察工作提供保障,以适应新形势下侦查取证、交通通讯、安全防范等经费保障需求,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各项职能,有力惩治犯罪提供保障和支撑。

大大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能力,为检察工作提供保障,以适应新形势下侦查取证、交通通讯、安全防范等经费保障需求,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各项职能,有力惩治犯罪提供保障和支撑。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各类案件数量

149

已完成

质量指标

结案率

96%

已完成

时效指标

办案时效

受理后5日内审核

已完成

成本指标

办案成本

10万元

已完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办案挽回的经济损失

50万元

已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

办案产生的社会效益

90%

已完成

环境效益指标

办案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10%

 

可持续性指标

办理案件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

1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办理案件的满意度

96%

已完成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本级部门及代码

政法处

实施单位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57

中期资金总额:

 

   其中:财政拨款  

57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本年效果

改善业务装备条件,推进科技强检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大大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能力,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以适应新形势下侦查取证、交通通讯、安全防范等装备建设要求,切实提高装备现代化水平。

改善业务装备条件,推进科技强检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大大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能力,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以适应新形势下侦查取证、交通通讯、安全防范等装备建设要求,切实提高装备现代化水平。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采购业务装备数量

60

已完成

质量指标

采购业务装备合格率

95%

已完成

时效指标

采购业务装备时效

15日内

已完成

成本指标

采购业务装备成本节约率

5%

已完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产生的经济效益

90%

已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产生的社会效益

90%

已完成

环境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对环境的影响

5%

已完成

可持续性指标

业务装备持续使用年限

2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对采购业务装备的满意度

96%

已完成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41万元,比2018年减少12.20万元,降低22.30%。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减少公用经费支出;二是人员减少,导致工会经费支出减少;三是人员减少,导致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2018年减少106.82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与2018年无变化。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与2018年无变化。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3,主要用于:一般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与2018年无变化;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与2018年无变化。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未包含行政单位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洁    联系电话:1504831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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