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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7-01-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年1月21日在额济纳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华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积极围绕旗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盟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平安额济纳、法治额济纳建设及检察改革,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发挥了应有作用。

(一)立足检察职能,促进平安额济纳建设

在执法办案方面,2016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3件其中,受理公诉案件50件60人,批准逮捕案件19件28人,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3件3人,立案监督案件1件1人;受理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控告申诉案件2件,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3件;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46次。召开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法定事项和专业理论学习的检察委员会会议17次;依法审查法院生效裁判文书248份、财产刑执行文书31份;监督撤案1件1人;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8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23份;对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建立台账并对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监督;开展监所巡视及安全大检查12次,与在押人员谈话68人(次),与在押人员家属谈话12人(次)。截止目前,我院已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7件,并进一步在实践中探索规范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适用范围和程序工作。

在检务公开方面,安排“检察长接待日”48天(次);接受电话法律咨询365人(次)。积极开展宣传月、周、日及法律咨询活动,印发宣传册,为群众答疑解惑;同时积极组织干警深入军营、企业、社区、学校进行法制宣传和授课,加强服务平安建设。积极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参观检察机关建设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在教育宣传方面,本院打造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得到参观者的一致好评并被授予全盟廉政教育基地称号截止目前,共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113批(次),参观学习人数达1831人(次)。《额济纳检察》官方微信自开展全区检察机关微信影响力排行榜评比以来一直位居全区基层院前列,也登上了全国政法机关自媒体影响力排行榜,所发内容多次被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官方微博等政法机关新媒体转发。本院上报各类信息、理论文章中被《检察日报》、自治区检察院内网采用共计33篇、被《阿拉善政法》采用5篇、被《阿拉善检察》采用2篇。依法办理的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成为中央电视台13频道《法治在线》栏目素材。

(二)锤炼过硬队伍,进一步适应检察工作新要求

1.有条不紊地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院党组围绕深入推进机关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要求,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干警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党支部按照旗直机关党委“a+b ”共建工作方案要求,与旅游局、气象局党支部积极开展共建,先后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赴黑城植树、浇水等活动,以实际行动落实“两学一做”关键在做的要求;以学习先进典型人物为契机,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检察干警的宗旨意识。同时认真贯彻一岗双责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 坚持不懈地推进“文化育检”工作为更好地“培养有益健康情趣”,我院认真组织和参加了纪念建党95周年“七.一”庆祝活动、“宪法日”宣誓、“书法抄党章”、“十·一”向国旗致敬、党的知识竞赛和演讲以全盟检察系统组织的检察文化和体育等活动,用文化成果展示检察风采,用艺术魅力凝聚检察精神,用竞技活动鼓舞检察士气;同时,通过积极参加全盟检察系统书法培训、全盟职工书法绘画摄影比赛和盟、旗两级“廉政书法作品”评比等活动,有效发挥传统文化的教化作用。

3. 扎实有效地开展“十个全覆盖”工作工程建设全面推开之前,我院多次组织干警进村入户开展耐心细致的政策宣讲和解疑释惑工作,促使人民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十个全覆盖”;在和苏木镇、嘎查领导积极协调联系的同时,院领导班子指定专人负责责任区工作进度,举全院之力落实“十个全覆盖”任务要求。同时合理安排全院工作,科学解决“工”“劳”矛盾;全院干警牺牲节假日齐心协力参与“十个全覆盖”,搬迁、安置农牧民群众,建设标准化的网围栏和羊圈,清理建筑垃圾,搬运柴火、家具等物品,以实际行动保障“十个全覆盖”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院党组在深入帮扶点开展访贫问苦工作的同时拿出3万元资金帮扶嘎查、社区及贫困家庭,尽力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

4. 保质保量完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机关建设。今年,本院被确定为全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工作推进会示范机关,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详细总结了额旗检察机关如何将检察文化建设、法律监督工作、廉政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相促进,如何在潜移默化中教育干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炼和展示额济纳检察精神;此次推进会观摩团一行参观我院核心价值观文化长廊后,对我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5.持之以恒地落实“创新创优”要求我院推行的微信预约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互联网+”平台工作,被阿盟检察分院确定为“全盟检察机关创新创优项目”,并在全盟检察机关中推广开展;2016年初,全盟检察机关首例拟对犯罪嫌疑人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在我院召开,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更好地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对案件办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截止目前,对5件拟不起诉案件分别召开了听证会。

6.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认真贯彻第十七次全区检察工作会议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按照全区检察机关改革方案部署,通过动员部署、个人申报、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程序最终确定本院6名检察官首批入额,确保检察官员额制落实到位。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省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拟定本院相关方案并报送上级检察机关。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得益于旗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和政协的关心重视,得益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的有力配合。在此,我谨代表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全体人员,向关心、支持、帮助我们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检察干警业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办案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有待解决。对以上问题和不足,今后我们要积极努力,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我院将谨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与上级检察机关步调一致地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检察机构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推进依法治旗各项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第一,在服务大局上要有新作为。树立大局观念,工作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工作的根本目标和出发点,有针对性地集中治理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顺应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治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坚决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治保障作用。

第二,在维护稳定上要有新成绩。在坚决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通过进一步发挥远程接访大厅的职能作用、完善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和措施,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保护群众正当的信访权益。在本院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和外网客户端等“新媒体”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扩大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影响力,提高检察机关“公众号”普法广度和深度。

第三,在强化监督上要有新成效。认真贯彻规范监督的要求,高度重视对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的规范化建设,正确把握监督方式、监督手段的适用,努力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率。加大对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监督力度,使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制裁和惩罚,让受到侵害的权利得到保护和救济,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坚持和完善“检察机关开放日”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沟通联系,使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置于国家权力机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确保执法的公正和廉洁性。

第四,在检察队伍建设上要有新气象。始终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从严治检,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努力建设一支纪律过硬的检察队伍。结合贯彻落实“两学一做”教育工作,进一步创新学习形式,促进干警“讲规矩”意识。挖掘额济纳骆驼精神、胡杨精神、航天精神,围绕“讴歌检察事业、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主题,将“培养有益健康情趣”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到检察文化建设之中,造就一支思想过硬的检察队伍。

第五,在检察改革上要有新进展。以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龙头,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在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完善案件管理机制以及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新进展。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参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职业保障的改革。主动出击,深化促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制度试点工作,深入相关执法部门掌握案件线索,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把自治区党委李纪恒书记对此项工作的批示和要求落实到位。

各位代表,我院将以此次大会的胜利召开为契机,坚决执行大会决议,认真研究代表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忠实履职,为推动美丽额济纳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1:名词解释

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适用对象为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结合查办案件,对有关单位就一定事项提出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意见和建议。

侦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

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

检察委员会: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由本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以及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的,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的检察机关议事机构。

审查批准逮捕: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后,依法作出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决定的司法活动。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纠正违法通知书: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或出席法庭审判活动中发现其有违法情形时,为履行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的职责,纠正其违法行为,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民事行政检察: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通过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社会团体、组织、公民个人,根据法律,对违反法律,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2:专项活动

科学发展全面评估:是根据全区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每年一次的以评估工作、查找问题为主的抽样评估开展的活动。评估活动主要是对被评估单位的检察业务、综合工作进行评查、评估。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环节,深入分析原因,属于人员素质问题的,按照科室业务所需知识的不同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及时“补课”,提高干警素质和工作责任心;属于制度不健全的着手建立和完善制度,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通过责任“倒逼”,促进检察干警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是全区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行政诉讼监督规则,通过有效引导、切实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依法提高基层诉讼监督规模,全面提高基层诉讼监督效果,以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促进整体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协调发展的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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