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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上半年“三个规定”情况通报
时间:2021-10-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检察人员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1年上半年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2,其中院领导填报6件(过问了解3件,反映情况3件),其他干警填报16件。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将深入持久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自觉养成逢问必录、应报尽报的工作习惯,严肃办案纪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


  1什么是“三个规定”?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三个规定”。

  2“三个规定”中需要填报哪些内容?

  “三个规定”中需要填报的内容,指在司法办案中有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的情形。

  3记录方式?

  全国检察机关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已于2021年1月19日正式上线,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均需通过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实行月报告制度,检察人员必须每月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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