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网站无障碍
  
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检务指南
案件信息公开
法律文书公开
网上举报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
法律法规查询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机关8名个人3个集体受到表彰,潘志荣获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时间:2019-06-26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检官微  【字号: | |

https://mp.weixin.qq.com/s/xqENMJUDXKJXuWeW46ANsg

 

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6月25日在京举行。检察机关8名个人和3个集体分别获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获得本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的检察机关代表有:

内蒙古自治区达茂旗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潘志荣;

辽宁省丹东市检察院公诉一科副科长苏凤琴;

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郭恩慧;

江苏省苏州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二处处长王勇;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王家强;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杨丽霞;

海南省东方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石秀莲;

甘肃省白银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王立言。

黑龙江省东宁市检察院、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检察院3个集体获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据悉,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组织。大会共表彰了192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98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