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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批捕涉黑涉恶犯罪5.7万余人
时间:2018-11-02  作者:  新闻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 |

检察机关批捕涉黑涉恶犯罪5.7万余人

http://legal.people.com.cn/n1/2018/1101/c42510-30374866.html

 

  本报北京10月31日电  (记者彭波)记者从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座谈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年1—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1.7万余件5.7万余人,提起公诉6300余件3.2万余人。

  专项斗争开展伊始,最高检迅速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对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明确部署。为强化业务指导,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制定《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同时建立健全督办指导机制,联合公安部挂牌督办24起重大涉黑案件,深入河北、河南、云南等地实地督办和指导狄治民、“丁氏家族”等重大涉黑案件。

  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围绕专项斗争确定的打击重点,结合本地实际,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强化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快捕快诉,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在开展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法律监督为主线,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依法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据统计,1—9月,全国检察机关对黑恶势力犯罪共监督立案510余件1000余人,追加逮捕3500余人,追加起诉1100余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40余件。

  各地检察机关还通过线索摸排、提级管辖、异地查办、集中攻坚等方式,排除阻力,深挖“保护伞”。1—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逮捕黑恶势力“保护伞”200余人,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150余人。


  《 人民日报 》( 2018年11月01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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