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6月27日上午,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牵头,与旗司法局共同会签《关于轻微刑事案件联合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并召开“检察+司法”轻微刑事案件联合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启动仪式暨第一次会商会。
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郗燕玲,旗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巴达拉,旗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由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乌云嘎主持。
会议上,郗燕玲检察长强调,轻微刑事案件的处理需兼顾法律严肃性与司法人文关怀。对于确因一时冲动或过失触犯法律、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既能维护法治权威,又能修复社会关系。此次签署的联动机制明确了双方在案件信息共享、调解流程衔接、结果反馈等环节的具体职责,形成 “检察主导案件审查、司法介入调解疏导” 的协同模式,为案件高效办理提供制度保障。
巴达拉局长指出,司法局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主管部门,始终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作为工作核心,《轻微刑事案件联合调解机制》的核心是发挥检察司法联动优势,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通过人民调解推动民事赔偿和解,既提升办案质效,也为当事人降低解纷成本。我局将严格按照机制要求主动对接检察机关,在案件调解组织推荐、人民调解员选派等环节做好配合,确保衔接流程规范顺畅,形成工作合力。
会上,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乌云嘎通报了《“检察+司法”刑事和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主持双方签署《关于轻微刑事案件联合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检察+司法”刑事和解室揭牌仪式。

近年来,额济纳旗检察院办理的三年以下轻罪案件占比超过85%,面对犯罪形势的新变化,我院立足为民司法,以矛盾化解为目标,综合考量法理情,积极探索“检察主导案件审查+司法介入调解疏导”轻微刑事案件矛盾化解新模式。
该《机制》是“检察+司法”积极化解案件矛盾的经验总结和成果转化。机制建立后,“检察+司法”刑事和解室迅速启动协作机制,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进行调解,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能够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检察官依法阐明案件性质及从宽处理政策,人民调解员基于法理情的有机统一,耐心疏导双方情绪。在多方共同努力下,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
此次联签《轻微刑事案件联合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其意义在于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通过构建完善高效的轻微刑事案件司法协同体系,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既能对积极赔偿、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依法从宽处理以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又能化解矛盾根源、修复社会关系,从源头减少社会对抗,实现“案结事了”。
下一步,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将以“检察+司法”刑事和解室为平台,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切实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联合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检察能动履职作用,不断提升轻微刑事案件办理质效,真正做到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并重、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