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要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2025年6月11日,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就办理的一起拟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由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郗燕玲主持,人大代表、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通过多方视角对案件进行审视,确保公正、合理。
此次听证系民事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申请人认为法院的执行活动存在违法行为,导致其资产被违法查封。本院受理申请监督后,经调阅执行卷宗、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经过分析评估,本院认定法院的执行活动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拟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为确保案件客观公正,依法予以听证,征求意见。
听证会上,辅助办案检察官对法院执行案件办理情况、本院审查过程、认定事实及不支持监督申请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作详细阐述。听证员就案件关键问题向申请人提问,围绕执行程序合法性展开深入研讨。听证员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评议,发表各自观点及意见。经综合评议认为,法院的执行活动符合执行程序,检察机关拟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书的决定合理合法。人民监督员对听证会进行全程监督。会后,承办检察官对申请人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并从专业角度建议申请人可通过咨询专业律师,进一步了解执行程序、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事检察听证不仅是检察机关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实现民事检察监督的重要环节,更是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法治意识的重要渠道。下一步,本院将以此次听证会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检察履职担当,持续推动公开听证常态化建设。通过常态化的检察听证,不断提高案件办理透明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助力推进检察办案工作向更高质效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