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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至14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联合调研组来额济纳旗开展调研
时间:2024-04-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4月13日至1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王红昱、自治区公安厅监管总队副总队长格日勒图、监管总队二支队支队长武慕华一行对额济纳旗的刑事执行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和指导。在调研过程中,调研组先后前往额济纳旗看守所及两家基层司法所,实地查看了刑事执行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阿拉善盟检察分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郗燕玲、第三检察部主任哈申高娃、阿拉善盟公安局副局长特木其勒图、监管支队支队长王晓明也参加调研。

在看守所的调研过程中,调研组对监区进行了全面的现场检查,深入了解了看守所的运作情况。他们实地检查了会见室、讯问室、医务室、监控区、监室以及监区伙房等关键区域,并对羁押管理、日常教育、警力部署、硬件设施以及智慧监管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在驻所检察室,调研组查看了办公场所和相关硬件设施,并与驻所检察人员进行交流,了解驻所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王红昱主任就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派驻检察工作要保证派驻时间,避免“派而不驻”发生;做好监控视频巡查和入监检查,全面掌握监控视频实时查看、独立回放、调取下载等功能,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强化日志内容记载,做到及时、全面、详细记录。

在苏苏木司法所和策克司法所,调研组深入了解了当前在矫人员的整体状况,认真查阅了部分在矫人员的档案材料,并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全面掌握了社区矫正的监管情况。此外,调研组还随机选择了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深入的谈心谈话,细致询问了其在矫期间的学习、报道等情况。同时,调研组还对我院检察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以确保检察工作的高效开展。

调研期间,王红昱主任对我旗刑事执行工作给予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全力加强驻所检察工作,积极主动与看守所沟通联系,强化协作配合,时刻紧绷安全弦,及时关注在押人员思想动态,正确预判把握其心理状况,加强心理疏导,保证监室安全。要加强日常监督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防范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次违法犯罪。

此次调研指导,对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行了全面“体检”,使我院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有了清晰全面的认识。我院将以此次调研指导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调研指导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促进刑罚执行公平公正,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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