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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我院联合文物保护管理中心共同组织“长城遗迹的联合巡护活动”
时间:2024-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对额济纳旗境内长城遗迹的保护与监督,落实最高检决定进一步加大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办案力度,集中办理一批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要求,3月27日,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与额济纳旗文物保护管理中心共同组织。

额济纳旗境内遗存的历代长城,主要以城障、烽燧、天田和塞墙为主,分布于额济纳河流域,包括汉代、西夏和明王朝3个时期。初步查明各历史时期修筑的障城32座、亭1座。各时期修筑的烽燧或烽火台177座,其中,汉代153座,西夏烽燧7座、烽火台11座,明代烽火台6座。汉代的天田、塞墙187千米。

长城遗迹作为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重要见证,不仅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更是我们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然而,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变化和人为活动的增多,这些珍贵的文物面临着诸多威胁和挑战。为此,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与额济纳旗文物保护管理中心紧密合作,共同制定了详细的巡护方案。

在巡护过程中,检察人员与文物保护专家一道,逐一勘察每一处遗迹的完整性、稳定性及周边环境,重点查看了是否存在人为破坏、自然侵蚀等情况。巡护过程中对倒伏在地下的文物保护指示牌进行了加固,双方还共同为长城保护工作站举行了挂牌仪式。

此次检察机关与文物保护部门共同巡护长城遗迹的行动,不仅是一次有效的文物保护实践,更是对全社会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次有力推动。

下一步,双方将继续加强合作,建立健全长城遗迹保护长效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同守护好我们的历史文化遗产,为保护和传承这一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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