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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司法救助 传递“检察温度”
时间:2024-01-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方位抓好司法救助工作,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着力救助困难当事人,广开案源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多措并举有力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

一是拓宽案源渠道。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通过国家司法救助职能,协调公安、法院、妇联、民政等部门形成线索移送机制,由曾经的被动救助变为主动履职,创新思路,出台举措,打通内外循环,拓宽案源渠道,不断加大对困难特殊群体司法救助力度,今年办理妇联移送线索的司法救助案件1件,法院移送线索的司法救助案件1件。

二是建立完善内部联动机制。强化业务部门信息互通,开展逐案筛查。对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线索,实行承办人审查、控申部门跟进、符合即立案的审查策略,对检察环节符合条件的救助案件“应救即救”,确保救助无遗漏。

三是突出救助重点。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重点向未成年人、脱贫户、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四类人群”倾斜,开通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实现多元化救助,做到应救尽救。如,今年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中,被害人死亡后,其丈夫一人赚钱抚养两名年幼的女儿,导致家庭困难,我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依法向被害人两名女儿发放司法救助金各1万。

四是定期回访保实效。我院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形式,动态跟踪记录救助对象家庭生产、生活等情况,做到“案件虽结、关怀不止”。近日,我院的控告申诉部门工作人员,探望回访了远在3000公里外的救助对象吴某某,了解其近期身体状况、家庭生活现状及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她既是农村地区困难妇女,又是残疾人,我院从快从急办理,及时缓解吴某某一家的生活困境。

近年来,额旗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3件,共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6.5万元。坚持重点人群“应救尽救”,救助妇女3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3.5万元;救助未成年人6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0.5万元;救助残疾人3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1万元;救助农村地区困难群众1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0.4万元。

今后,我院将进一步深化职能单位协作、加强内部一体履职、开展多元化救助等措施,不断提升司法救助质效,使困难群众得到更全面、更深入的保护,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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