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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我院联合旗法院等组成验收小组开展异地补植林木生态修复效果进行评估验收
时间:2023-1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实做细检察环节生态保护工作。11月22日,本院联合额济纳旗人民法院、额济纳旗林业和草原局及苏泊淖尔苏木组成验收小组,对我院办理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异地补植林木生态修复效果进行评估验收。

此次检查验收的补植林木位于达来呼布镇南20多公里的沙化严重区域。违法行为人在旗林业和草原局和苏泊淖尔苏木专业人员的监督指导下,按要求植苗、浇水等工序对被毁林地异地补植树木进行生态替代性恢复,已在3年期限内完成150亩梭梭树异地补植和抚育管护工作。

在补植林木现场,验收组在林业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2021年至2023年栽植的3375株补种梭梭苗木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查看补植林木株数、成活率及养护情况等。经林业专业人员确认,抽查验收的苗木长势良好,补种苗木全部按照造林技术规程进行,各指标均符合额济纳旗林业和草原局出具的《植被恢复设计建设》要求,补植林木成活率达到90.5%。旗林业和草原局出具符合验收成果的验收报告。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践行“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办案模式,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综合治理。对于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行为,督促侵权人通过补植复绿方式落实修复责任,同时依托“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委托林草部门专业技术力量,跟踪评估生态修复效果,确保生态环境修复取得实效。

下一步,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持续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守护黑河流域绿水青山蓝天,更好服务额济纳旗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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