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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我院组织召开第一季度案件质效通报暨推进会
时间:2023-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掌握最高检新修订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对检察工作的指引作用,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4月27日,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第一季度案件质效通报暨推进会,并对新修订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进行解读,我院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我院工作人员岳平以新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理解与适用为课题,为大家解读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的修订历程、新旧指标对比、新设置通报值情况及检察业务质效评价计分规则,并结合流程监控情况对案卡填录、数据抓取中重点注重事项进行详细讲解。

党组成员邓海霞同志通报了我院第一季度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情况,并对新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华指出:案管部门作为数据分析研判主要部门,对《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建立常态化分析研判机制。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也要充分认识评价指标的重要意义,对每月数据做到“心中有数”,聚焦存在问题,对落后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及空白指标深入剖析,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考核为指引,明确各项指标任务,主动突破正向指标的空白项,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落实检察官主体责任,认真深入研究指标,正确把握具体指标背后的法治考量,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此次会议内容实用性高、针对性强,下一步,案管部门将持续做好案件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业务数据督查工作,加强与各业务部门沟通对接,发现案卡填录不规范、数据不准确问题及时与业务部门沟通解决,紧紧围绕新的业务指标,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结合新增考核指标,挖掘潜力,弥补短板,发挥好案件质量评价指标“风向标”“指挥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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