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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额济纳旗举行“河湖长+检察长”联席会议
时间:2022-10-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月27日,额济纳旗举行“河湖长+检察长”联席会议,会议由旗人民政府副旗长、旗级河湖长牧仁主持,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华,黑河额济纳灌域水利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旗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郭雨春出席,旗检察院、水务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会上,张军华同志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 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郭雨春同志通报2022年度额济纳旗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会议研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张军华指出:《实施意见》的建立对我旗河湖水资源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为河湖管理保护加筑一道防御堤坝;二是为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之间架起一座连接桥梁;三是为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送上一把法律武器。

  张军华强调:黑河额济纳段是全旗各族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水源保障。要把保护河湖生态资源放在突出位置。旗人民检察院将以更积极的检察担当切实担负起法律监督者、国家、公共利益维护者的神圣使命。

  郭雨春指出:《实施意见》是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实践,也是构建水生态共建共治共管格局的创新机制,有利于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在河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的作用,推进区域水环境系统治理和依法治理。

  牧仁强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二是聚焦河湖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治理能力;三是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和部门职责,持续巩固协作成果,以责任落实为核心把河湖保护治理工作抓紧、抓实,真正让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力有效。

  会议还围绕河湖保护公益诉讼、“河湖清四乱”等工作进行讨论。

  为更好履行检察监督职责,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张军华代表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聘请旗河长制办公室水利副高级工程师张慧兰同志为特邀检察官助理。

  下一步,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做好河湖生态保护,促进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为实现我旗水清、岸绿、河净提供法律监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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