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为确保“中秋节”“胡杨生态旅游节”期间全旗食品、药品市场疫情防控措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细,由我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乌云嘎带领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会同旗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药店进行抽查。
上午,检查组先到锦祥、锦荣、阿盟医药等药店对常态化常效化疫情防控、阿拉善健康宝场所码扫码情况、特殊药品销售登记情况、医药公司随货同行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排查检查,后到校园周边餐饮、商店的食品安全以及是否对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情况进行了抽查,并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责令经营单位进行整改,以“立行立改”的态度,切实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和疫情传播风险。
下午,未检、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会同旗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校园周边餐饮、商店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期间,检察干警结合主责主业,向各经营者和消费者大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法律知识,广泛宣传检察机关的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职能。同时倡导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品、食品时如果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要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者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提供案件线索,主动关注未成年人、公共利益保护。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切实担负起食品、药品供应安全的政治责任和法律监督责任,持续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