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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我院组织召开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座谈会
时间:2022-04-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多维度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于2022年4月11日组织召开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座谈会,旗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治刚携党组成员,旗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住建局、交通局、市监局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我院党组成员邓海霞主持。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华向旗应急管理局及安委会成员单位送达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的“八号检察建议”,并传达学习“八号检察建议”。

  组织大家观看中央电视台法治频道《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专题报道视频,共同学习了解“八号检察建议”制发背景、建议出台将会给安全生产领域带来的影响等内容。

  邓海霞对我院近几年办理的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刑事案件进行通报,并对案件中涉及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第二检察部主任李环对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方面的职责进行介绍,并对我院近年办理的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进行通报。

  吴治刚表示,此次座谈会形式新颖、内容丰富,也有着很好的警示教育意义,应急局将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为契机,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建议的相关内容和精神,切实发挥职能职责,深入企业摸排安全隐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共筑安全生产“防护墙”

  其他与会代表表示,将结合各自部门职能职责,配合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监管,健全相关机制。

  张军华表示,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天”字由“工”和“人”字组成,我们要切实保护“工人”的权益,保障生产工作环境的安全。

  张军华强调,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办案中发现有关职能机关履责缺位,我们要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履职,多维度推进诉源治理;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健全与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加强沟通协调,以依法监管的“我管”,促职能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领悟好、践行好,织密额济纳旗安全生产“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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