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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我院召开石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刑事及民事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2-03-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3月11日,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召开石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刑事及民事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由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张军华主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人员以及林业部门负责人参加。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介绍了石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案件基本情况和听证事项,并着重阐述了检察机关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及法律依据。与会人员在了解案情后就案件法律适用及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等方面分别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看法,深入探讨剖析检察官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司法效果及合理意见。



  犯罪嫌疑人石某某陈述时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由于自己法律意识淡薄、非法开垦林地种植农作物,侵害了国家利益,希望检察机关从轻处罚,给予不起诉处理,同时表示愿意以“补植复绿”修复生态方式承担民事责任。鉴于犯罪嫌疑人的表现,列席听证会的相关人员均支持检察机关对石某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认为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请求适当可行。

  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多方意见交流探讨,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体现了检察的公信力和司法温度。以“补植复绿”修复生态方式承担民事责任,不但给予当事人弥补过错的机会,也能使检察机关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即实现了惩治犯罪又体现了法律宽容,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秉持“应听证、尽听证”的原则,以看得见、辨得明、听得清的方式对 “多因病症”集中会诊、对症下药,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以公信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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