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行动对一道河乌苏木水闸及苏泊淖尔大桥上下游河道进行了共同巡查。巡河过程中,常务副检察长黄乌云嘎对河道环境、河道流量、河道两岸垃圾清理等情况向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解。
此次联合巡河执法的重点是:查处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堆放生活、建筑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弃置、堆放固体废物和阻碍行洪物体,修建阻碍行洪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湖泊;非法侵占水域、滩地,在河湖滩涂种植阻碍行洪安全的林木及高杆作物;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河湖水域岸线等违法行为。
联合执法充分运用“河湖长+检察长”的协作机制,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河长办监督协调职能作用和协调配合质效。巩固提升河湖水环境治理成效。为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今后,我院将积极探索常规巡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河湖长+检察长”的公益诉讼模式。促进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和河长湖长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督促各级河长湖长、各职能部门履行河湖水资源保护监管职责,加强执法力度,不断提升涉河涉水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和法律监督的效率,为河湖治理和河湖长制的运行提供更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