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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我院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检查
时间:2021-10-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国庆节”前夕“2021年额济纳金秋胡杨节”期间,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9月30日,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成吉思汗市场、胡杨林景区内多家商户进行了联合检查,用行动筑牢食品安全屏障。


  在检查中,我院和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人员详细查看各类商品的采购凭证、存放条件,以及有关商户的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食品安全证明。此外,按照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制度,要求景区经营人员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经营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工作。

  通过实地核查,发现该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落实较好,但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的存在,如商户不同程度存在未明码标价、经营者未佩带健康证等问题。在开展监督活动的同时,检察官还向经营者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经营者主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守法依规进行经营,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让人民群众能在餐桌上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下一步,我院将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通过多种方式,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督促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贡献一份检察力量。我院将按照“四个最严”部署和要求,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回应社会关切,响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期待,守护千家万户餐桌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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