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8日,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张某某涉嫌贪污、受贿、行贿罪,李某某涉嫌挪用公款、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我院对该案开展听庭评议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庭并对出庭公诉人庭审能力进行评议。
该案系我院办理的首例涉案金额达千万元的职务犯罪案件,公诉人在庭前做了细致充分的准备,对可能遇到的问题做了预案。

庭审中,公诉人根据案情对两位被告人进行交叉讯问,依法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并针对案件特点做出警示教育,顺利的完成了庭审活动。
庭审结束后,各评委对公诉人的庭审表现和专业能力给予肯定,同时建议检察机关今后多开展类似以案为鉴、增强普法效果的活动。
此次评议活动,既为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供途径,又呈现了一堂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课,对于深化反腐倡廉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