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达镇部分在建小区存在施工场内堆放建筑垃圾长期不清理的现象,影响了周边居住环境及达镇生态环境,公众利益受到侵害。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及时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部门)沟通协调,并制发检察建议书。通过住建部门积极履职以及我院检察官的跟进监督,涉案小区大部分建筑垃圾得到清理,部分剩余建筑渣土正在清运中。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将对整治情况继续跟进监督,直至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完毕。本次跟进监督有效保护了达镇地区的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