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在全旗开展征集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益诉讼线索的公告,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我院在全旗重点场所、公告栏张贴征集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益诉讼线索的公告,对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出现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予以告知,呼吁广大群众如发现野生动物保护、食品药品市场检验检疫的监管漏洞(例如非法捕猎、杀害野生动物及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生产、销售假药、不符合标准的口罩等医用器材的以及哄抬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用品物价的等破坏疫情防控、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网络和微信公众号留言等方式及时向我院反映、举报或申诉、控告。同时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尚在关键期,要在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的同时,坚决不能放松自身防护工作,再捂一捂,不要摘下口罩;再忍一忍,不要扎堆聚集;再紧一紧,不要掉以轻心;再绷一绷,不要功亏一篑。
我院将进一步立足检察职责,明确工作重点环节,同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准确把握与疫情存在关联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线索处理,以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有效地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