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是直接联系群众的桥梁,是服务群众的平台,是为人民群众谋幸福的“民心工程”。
近日,我院在履行审查起诉职责中发现被害人王某某受到交通肇事侵害致重伤二级,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并且需要进一步治疗。院党组高度重视,践行主题教育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告知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等,依申请对其进行国家司法救助审查。
办案人员积极调取证据材料,走访相关当事人员,并向申请人居住地村委会了解详细情况。通过对申请人受伤害程度与家庭情况综合评估分析,确定被救助人可申请的救助金额范围,争取实现司法救助受益最大化。经严格审查,我院认为被救助申请人王某某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司法救助条件。

12月12日,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副检察长冯曙涛将5万余元的司法救助金发放到王某某手中,为困境中的申请人送去冬日的温暖。

冯曙涛副检察长表示:司法救助是国家为民利民的好政策,面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以缓解其燃眉之急;希望能够帮助你们暂度难关,并积极鼓励你们重拾生活信心,努力拼搏,用自己的双手和智慧打造更美好的未来。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另一头又系着司法关怀。近年来,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宗旨,紧紧围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主题,急群众之所急,在办理涉及群众利益的交通事故、健康权等类型案件时,以化解矛盾、稳定社会为目标,针对申请执行人家庭困难、被执行人又无履行能力的情况,积极为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帮助被害人家庭,切实将检察监督和人文关怀体现在司法办案环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国家司法救助是司法领域的“民生工程”,传递了人民检察院司法温情。国家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关怀和检察机关和谐司法精神。我院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主动发挥职能作用,不断优化和提升救助功能,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民生工程”添砖添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