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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我院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烟草专卖局对学校周边销售香烟、电子烟情况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摸排、走访
时间:2019-1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免受香烟、电子烟侵害,12月10日下午,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联合额济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烟草专卖局对学校周边销售香烟、电子烟情况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摸排、走访。

  走访中,对部分商户销售食品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食品的商户,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责令整改。

  经调查,学校周边没有发现销售电子烟的情况,且特许销售香烟的商户在醒目位置均张贴“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警示及“不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承诺书”。

  本次摸排走访,我院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以推进和深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契机,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需求新期待。下一步,我院将继续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中小学周边商户的监管力度,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违法行为,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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