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至16日,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晓忠一行对额济纳旗监管场所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并检查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
15日下午,检查组一行在旗公安局长刘军和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冯曙涛的陪同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切实加强对全区监管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检察监督的通知》要求,对额旗看守所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组重点对监区大墙内外有无影响安全因素的存在、看守所监控运转是否正常、技防物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监室门窗有无安全隐患、监室内有无违禁物品进行检查,同时对械具、放风场、床铺、洗漱用品、在押人员存留衣物进行了全面清查。
检查后,王晓忠副检察长指出:监管场所的安全要做到常抓不懈,看守所干警在监管中要做到物品查验不细不放过,身体检查不实不放过、设施检查不严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坚决杜绝安全隐患。
16日上午,检查组到额旗司法局检查了社区矫正工作,查阅了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管理档案,重点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到情况、管理教育、外出请销假报备环节的工作档案进行核查,确保各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做到“周闻声、月见面、季考核”。
16日下午,检查组对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强调要深刻汲取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公司“2.23”重大事故的教训,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加强对看守所、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监管秩序和监外执行人员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