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网站无障碍
  
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检务指南
案件信息公开
法律文书公开
网上举报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
法律法规查询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本院动态
3月12日,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讨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制度办法》文件精神
时间:2019-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12日,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专题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讨论、安排部署阿盟检察分院下发的《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制度办法的通知》中的三个制度。

  院党组指出,要结合贯彻执行相关制度,进一步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贯彻到底,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全力以赴提升社会正气、改善治安环境,用扎实良好的检察工作效果体现我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声势和成效,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华元强调:一是提高认识和站位,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在思想认识上将扫黑除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运用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及时严谨规范办理相关案件。二是做好线索保密工作,时刻绷紧头脑中的那根弦,对线索的记录、掌握、使用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扩大线索接触范围,不得泄露线索相关内容;对举报人的举报要严格按照工作规程规范操作;对案情绝不可走风漏气,对线索要严把关、慎排查,必要时要及时向上级院、旗委汇报请示,确保线索不遗漏。三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为人际关系羁绊,不能区分亲疏远近办案;坚决拒绝请托说情,绝不能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洁身自好才能无怨无悔。四是一定要将办案过程、沟通过程形成纸质材料、使用纸质材料,确保文书规范;决不能以口头纠正代替法律文书的制发。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