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
2017年8月12日,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召开第8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书记张华元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并带领全体党组成员认真学习讲话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行动纲领,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提供了科学指南。全院党员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以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进一步统一思想行动。要充分认识、准确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五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要坚定不移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把“四个意识”内化于心,增强理论自信和战略定力,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张华元检察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于我们做好当前一个时期乃至今后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检察工作的重点,纳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日常学习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通过学习领会讲话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张华元检察长强调,一是要把讲话精神与机关纪律相结合,按照旗委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做好近期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庆祝活动期间社会安定有序;二是要把讲话精神与“八个严禁”相结合,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照各项禁令,把政治和纪律挺在前面,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三是要把讲话精神与支部工作相结合,积极发挥支部的主体作用和基本功能,将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自主化、多样化,切实把获取的学习成果付诸于行动实践、转化为工作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