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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张世明决定逮捕
时间:2020-01-10  作者:  新闻来源:内蒙古检察  【字号: | |

https://mp.weixin.qq.com/s/dpg8g2F862vUik-GW5uHKA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世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世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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