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杨静波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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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原组长杨静波(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静波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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