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网站无障碍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网站首页
检察要闻
本院动态
检务公开
重要文件
工作报告
预算决算
检察党建
检察文化
视频展播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聚焦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许燕辉决定逮捕
时间:2018-11-30 作者: 新闻来源:内蒙古检察 【字号:
大
|
中
|
小
】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许燕辉决定逮捕
https://mp.weixin.qq.com/s/To5AHb6icm1zDBT2D0NyXw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原副厅长、党组成员,兽医局原局长许燕辉(副厅级)涉嫌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依法对许燕辉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