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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两名正厅级官员决定逮捕
时间:2018-10-29  作者:  新闻来源:内蒙古检察  【字号: |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两名正厅级官员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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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副主任崔臣(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崔臣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乌兰察布市政协原主席、党组书记常永福(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对常永福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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