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网站无障碍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检务指南
案件信息公开
法律文书公开
网上举报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
法律法规查询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案件聚焦
阿拉善盟检察分院依法对陈文库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8-10-10  作者:  新闻来源:阿拉善检察  【字号: | |

阿拉善盟检察分院依法对陈文库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提起公诉

  https://mp.weixin.qq.com/s/CpcROXnRP4Us__NvH0P2kA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陈文库(副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向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文库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文库利用其担任乌海市海南区区长、海南区委书记、乌海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企业主、被管理对象、下属等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违反国家关于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